國稅局報廢服務

國稅局報廢服務

又任綠能有限公司為國稅局核可報廢廠商,我們專業團隊將針對客戶庫存成品報廢;半成品報廢退稅或不良品報廢退稅另有機器設備報廢,商品天災受損報癈除帳提供完整的規劃及施工。

必定能滿足國稅局及客戶報廢需求。
全程拍照作業透明化保證讓您放心。

 

國稅局報廢服務

 

國稅局存貨毀損與固定資產提前報廢處理規範說明

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及第101-1條規定,當公司盤點發現存貨毀損無法出售,或固定資產雖未達耐用年限但因特殊原因需提前報廢時,應依下列作業程序辦理,以確保相關損失得以合法認列。

 

一、國稅局報廢作業基本條件與審核機制

1.1 報廢審核要件

須委託會計師查核並出具下列其中之一報告:

  • 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
  • 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

1.2 報廢申請時效與報備義務

報廢前應事先報備國稅局
並於事實發生後30日內,檢具報廢清單與說明文件向國稅局申請或由主管機關監毀並提供有效佐證文件

 

二、金額分類及作業簡化機制

2.1 報廢金額未達500萬元

可免實地會勘,改為文件核實方式

須提供以下資料:

  • 報廢申請書
  • 銷毀前後照片(需標註日期)
  • 清單與證明文件
  • 經稽徵機關審核無誤後,即可認列損失

 

三、國稅局報廢過程注意事項與文件準備

3.1 報廢前作業

  • 準備完整《報廢明細表》
  • 拍攝報廢品照片,需清楚標示:
  • 拍攝日期
  • 品名、數量或重量

3.2 報廢執行階段

  • 拍攝報廢現場作業過程(含清運上車等動作)
  • 必須附有日期與作業畫面連續性

3.3 報廢後結案文件

  • 檢附清運業者合約與合法證照
  • 附上清運費用發票,作為費用憑證

 

四、其他補充說明

4.1 固定資產已達耐用年限者

無需向國稅局事前報備
只須留存足夠報廢事證,即可於當年度直接認列報廢損失

4.2 廢品若有出售收入

須開立統一發票
並作為:
其他收入認列
或作為報廢損失之抵減項目處理

 

國稅局報廢退稅項目

01.電子零組件回收報廢退稅

TDK電阻∕電容∕二、三極管報廢回收∕電子零組件∕公司庫存品∕手機∕3C類∕呆滯料∕廢五金∕貴金屬∕IC∕SMD主被動元件∕電路板∕CPU晶片組∕通訊板∕CPU、IC、RAM報廢∕PCB報廢∕SD、TF卡報廢∕被動元件報廢∕鍍金料、連接器報廢

電子零組件回收報廢退稅

 

IC庫存品回收報廢退稅

02.IC庫存品回收報廢退稅

手機回收報廢退稅∕廢手機相關零件組報廢∕平板、筆電及週邊產品報廢

 

 國稅局報廢作業流程(掛件申請後)

1.申請作業階段

  • 向國稅局提出報廢掛件申請
  • 等待國稅局核准與安排會同作業

2.前置準備階段

協助拍攝報廢前置照片作業(包含設備狀態、位置等)

3.會同清點階段

會同國稅局與會計單位進行現場清點
離廠前於報廢設備上標記

4.會同清運階段

會同國稅會計單位清運作業(搬運至報廢區或處理場)

5.報廢執行階段

報廢作業進行:

  • 拆除外包裝
  • 進行人工拆解或機器粉碎,使其失去功能及經濟價值

6.分類與後處理階段

報廢品分類:依性質進行集中廢棄物處理或資源化再利用

7.報告與結案階段

提出完整的《國稅局報廢報告》作為結案佐證
備存影像與紀錄資料,提交給國稅局備查

 

本公司備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提供服務

110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17號

取得核發機關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以下簡稱清除許可證)之清除機構,始得接受委託清除廢棄物。取得核發機關核發廢棄物處理許可證(以下簡稱處理許可證)之處理機構,始得接受委託處理廢棄物。

申請處理許可證者,於設置廢棄物處理場(廠)前,應申請核發機關之同意設置文件(以下簡稱同意設置文件)。但既有之工廠或廢棄物處理設施得於進行試運轉後逕行申請處理許可證。

前項所稱既有之工廠,除依法免辦工廠設立登記者外,指於申請處理許可證前,已依相關規定取得工廠登記且有相同產品,並實際運作之工廠。

 

關於國稅局報稅常見問題

1.什麼是國稅局報廢服務?

國稅局報廢是指協助企業將已報廢的固定資產(如電腦、設備、通訊器材)依照財政部規定申報,並取得報廢證明,以利帳務結帳與稅務核銷。

2.國稅局報廢需要哪些文件?

企業需準備報廢資產清單、發票影本、報廢處理照片與廠商開立的報廢證明,部分情況下也需填寫國稅局提供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格。

3.是否可提供合法報廢證明與到府服務?

是的,我們提供合法報廢流程、開立報廢證明,並配合帳務人員備查使用;同時提供免費到府估價與收件服務,協助您輕鬆完成稅務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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