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遇到退港貨、退運貨物、保稅原料、保稅產品、電子零件呆料、 次品、下腳料或保稅設備廢品需要報廢時, 並不是一般廢棄物直接清運即可完成。 相關貨物仍受到海關保稅制度管理,通常須先確認貨物來源、 保稅型態、帳冊資料及海關核准程序,再安排後續銷毀與清運。
又任綠能提供保稅貨物報廢、現場銷毀及廢棄物清運相關協助, 並可依案件需求配合企業、保稅工廠、保稅倉庫及報關行, 針對電子零件、資訊設備、呆滯庫存與其他報廢貨物, 規劃後續處理方式。

保稅貨物是指在特定保稅制度下,尚未完成相關稅捐程序, 並受到海關監管的貨物。 常見情況包括保稅工廠使用的進口原料、保稅產品、 保稅倉庫存放貨物,以及加工過程產生的次品、下腳料、 廢料或長期未能使用的呆料。
如果這些貨物因品質異常、訂單取消、產品停產、 規格淘汰、毀損、無法外銷或其他原因需要銷毀, 通常須先依所屬保稅制度向監管海關辦理相關申請, 不能在未完成程序前自行運出或任意銷毀。
依不同企業營運型態,常見需要評估報廢的保稅貨物包括:
不同類型保稅場所及貨物的適用規定並不完全相同, 實際案件仍須依貨物所在場所、進儲方式、 原報單資料及監管海關要求確認。
保稅貨物報廢時,不能只用「是不是廢品」判斷。 銷毀後是否仍具有殘餘或回收價值,也會影響後續處理方式。
| 項目 | 仍具有利用或殘餘價值 | 已無利用價值 |
|---|---|---|
| 常見狀況 | 銷毀後仍存在金屬、電子材料或其他具有回收價值的殘餘物 | 經處理後已無商品或材料利用價值 |
| 海關處理原則 | 可能涉及核定完稅價格、報關補稅或其他後續程序 | 得依規定由海關視需要派員或會同相關主管機關監毀 |
| 企業注意事項 | 不可因已完成破壞或拆解,即自行將殘餘物提離保稅場所 | 仍應先完成適用的報廢及除帳程序 |
尤其IC、PCB、CPU、記憶體、鍍金料與部分資訊設備, 即使原產品已無法繼續使用,拆解或銷毀後仍可能存在材料價值, 因此實際清運前應先確認海關核准內容及後續處理方式。
各類保稅工廠、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適用程序可能不同, 以下以企業實際辦理報廢時常見的工作流程作為說明:
依現行保稅工廠相關規定,監毀案件應事先製作報廢清冊, 列明保稅貨物相關資訊並檢附證明文件。 實際案件可先整理:
海關已陸續推動保稅報廢作業電子化。 保稅工廠可透過相關電子化系統上傳報廢清冊, 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亦已有線上報廢申辦功能, 可依業者類型使用保稅智慧服務平臺辦理相關作業。
實際申請帳號、申辦項目與操作方式, 應由保稅業者依監管海關及關務署最新規定辦理。
又任綠能主要負責報廢現場及廢棄物處理端的作業, 可依企業、報關行及保稅場所需求, 配合貨物清點、現場拆解、破壞銷毀、 影像紀錄、殘餘物整理及後續清運。
對於IC電子零件、CPU、PCB、PCBA、記憶體、 通訊設備、手機零組件、伺服器、公司呆滯料及廢五金等品項, 可依實際貨物種類、數量、所在位置及海關核准內容評估處理方式。
又任綠能具備廢棄物清除許可資格, 許可證號:110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17號。 實際承作範圍仍須依貨物及廢棄物種類、 清運地點與相關許可內容確認。
若案件涉及海關申報、報單或保稅帳冊處理, 建議由企業原配合報關行或專業報關人員確認申報程序, 又任再配合核准內容安排現場銷毀與後續清運, 可降低報廢程序與實際施工之間的落差。
若台灣企業在海外工廠或供應鏈已有電子零件、 不良品、呆滯庫存需要退運或後續報廢, 建議在貨物實際移動前先確認 貨物所在地、進出口狀態、所有權、 保稅身分與預計處理方式。
又任可先依貨物照片、型號、數量與預計處理地點, 評估台灣端後續回收或清運需求; 跨境運輸、報關、保稅與海關申報程序, 則應依所在地及進出口相關規定另行確認。
原則上不應在未完成海關程序前自行運出。 保稅貨物仍受海關監管,應先依貨物所在的保稅工廠、 保稅倉庫或其他保稅制度完成適用的報廢、 監毀、補稅或除帳程序,再依核准內容安排後續清運。
可依個案與現行保稅規定辦理。 保稅工廠的次品、副產品、下腳、廢料、呆料及設備廢品, 會依是否仍具有利用價值採不同處理方式, 並須配合監管海關辦理相關程序。
不一定。是否由海關派員監毀, 需依貨物種類、保稅業者資格、案件性質及監管海關核准內容判斷。 部分符合規定的自主管理或安全認證優質企業案件, 可能適用不同的監管方式。
不建議直接處理。 保稅貨物經銷毀後若仍有利用或殘餘價值, 可能涉及完稅價格、補稅、報關及提領程序, 應依監管海關核准內容辦理後再進行後續回收。
一般會需要報廢清冊及相關證明資料, 包含貨物品名、編號或料號、規格、數量、單位、 報廢原因及保稅相關資料。 實際附件仍應依保稅類型及監管海關要求準備。
又任綠能主要提供報廢現場銷毀、 廢棄物整理與清運相關協助。 涉及正式報關、保稅帳冊及海關申報程序, 建議由企業原配合報關行或具相關資格的專業人員辦理, 又任可配合核准程序進行後續現場作業。
不一樣。保稅貨物報廢主要涉及海關監管、 保稅帳務、稅捐與貨物除帳; 國稅局報廢則主要涉及企業存貨或固定資產的帳務及所得稅申報。 同一案件有可能同時涉及兩種制度,需要分別確認。
保稅貨物報廢程序會因保稅類型、貨物性質與個案狀況而不同, 正式申報及通關程序應以監管海關、關務署及專業報關人員確認結果為準。